研究生复职

以下是2011学年的政策. 在授权恢复之前,必须满足所有条件:

  • 在与学生寻求继续入学或新入学的课程的适当研究生课程主任(GPD)协商并经其批准的情况下制定学习计划. 学习计划必须规定最初的12个学分,以及在大学政策要求的6年(硕士)和8年(博士)时间内完成学位要求所需的步骤. 该计划应承认,所有以前获得B-或以下成绩的课程必须重修或用经批准的替代课程代替. 如果恢复,学生的平均绩点将恢复到 .成绩为B或以上的课程将被视为内部转学分,因此不影响GPA. 复学后,学生的累积平均分必须达到至少3分.在接下来12个学时的研究生学分中尝试.
     
  • 向GPD提供书面解释和文件,说明导致未能达到学术标准的因素和情况,以及这些问题已经解决的证据. 希望对特殊医疗或其他个人问题保密的学生, 必须获得学生参与和入学服务部门的信函,证明其有效性和对停学的贡献,并且这些问题已经或将在恢复之前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.

  • 审查学生的信件和学生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, 协助拟定学习计划, 并评估学生成功完成课程的潜力.
     
  • 评估复职对部门资源的潜在影响.
     
  • 如果GPD批准复职, 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,并在1中概述步骤.a. 和1.b. 这一政策必须遵守. 这封信和批准的学习计划的副本应转发给研究生学习办公室. 研究生办公室将与教务处合作,确保学业记录的更新,以便学生可以恢复他或她的学习.

在恢复。
 

  • 所有成绩在B-(2)以上的课程.在计算继续学习或毕业的平均绩点时,70)或以下的成绩将不被考虑. 这些成绩将保留在学生的成绩单上, 但课程不计入学位.
     
  • 成绩达到B或以上的课程可以计入学位,但不用于计算GPA.
     
  • 复学生的累积平均绩点必须达到至少3分.在完成接下来的12个小时的学分尝试后,将获得00美元. 随后的表现将由GPD监控.
  • 蓝色巨人的奥都学生

    如果GPD不批准复职请求,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. 该信件的副本应转发给研究生办公室. 学生有权向研究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. 学生必须重新提交1中概述的书面信件和文件.A和1.b .研究生申诉委员会.

  • 研究生申诉委员会将要求GPD提供书面评估. The GPD's evaluation must address the reasonableness of i) the proposed plan of study; ii) the potential for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program, 和, Iii)复职对部门资源的潜在影响.
     
  • 研究生申诉委员会将作出决定并通知研究生办公室. 研究生办公室将寄一封信给该学生, 并将一份副本交给GPD, 通知他或她研究生上诉委员会的决定. 如果研究生上诉委员会支持GPD最初的决定, 学生应与课程保持分离. 如果研究生申诉委员会批准恢复,步骤1.a. 这一政策必须遵守. 研究生申诉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.
     
  • 一名学生只能复学一次.

申请恢复研究生课程的程序

新恢复程序的步骤